国家农村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公示
国家农村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
第一次公示
各位公众:
国药药材大同有限公司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(2015年1月1日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《国家农村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
(一)建设项目情况
①项目名称:国家农村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;
②建设地点:广灵县南村镇周图寺村黄芪产业园内;
③项目建设规模:建设280万只黄芪鸡规模化养殖。
④建设性质:新建。
(二)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①建设单位名称:国药药材大同有限公司;
②建设单位联系方式:张总(18603523444);
③邮箱:18603523444@163.com;
(三)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
评价单位:山西林海博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;
(四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(五)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本次信息公示后,公众可通过邮件、信函将公众意见表回馈给我公司。
自本公告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后截止。
联系人:张总;
联系电话:18603523444;
电子邮箱:18603523444@163.com;
邮寄地址:广灵县南村镇周图寺村黄芪产业园内。